何兵
云南省蒙自县公安局一民警,酒后与人纠纷,连开三枪,击毙平民。案件已纳入刑事程序,在此不议。奇怪的是,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吉忠春的行为只代表他个人,公安机关不可能对受害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以后,也许可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给家属一点慰问金。家属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打民事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和法理确实如此吗?让我们心平气和地来讨论。
警察的行为分为职务行为和非职业行为。对于非职务行为造成损害的,通常国家不予赔偿。国家赔偿的范围确实要作限制,原因是国家用来赔偿的钱,都是人民群众的钱。如果警察下班,酒后揍人,反倒要国家来赔钱,人民群众不就成了冤大头了吗?这就是警察非职务行为造成损害,国家通常不予赔偿而由本人赔偿的基本法理。但警察酒后枪杀平民,则另当别论。
受用, 感谢.
可是我已经有好几次直接关闭了,应该怎么办呢?之前登录的用户还在
小站http://kkk.sjhcx.com/的SEO布局不知如何,请博主有空指点
来访既是有缘。。留下足迹再走
不错,感人,给力
不错也~~~~
就是,就是,现在的电影就看票房,完全没社会责任心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淡定,平常心,平常心。
写的不错, 兔年快乐喽!!
哇,春节快乐, 这几天玩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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