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展论坛

【新闻背景】2006年,北京女大学生黄静在花2万购买华硕笔记本电脑后,发现CPU存在问题向华硕公司索赔500万美元,却在维权过程中被华硕公司告敲诈,被羁押看守所10个月。2007年,终获法院无罪认定,并将获国家赔偿。女孩现已决定起诉华硕。 对此您有何看法?请谈谈>>>>>

26日晚,黄静的4位代理人聚在一起,商讨如何起诉华硕。周民 摄(来源: 京华时报)

  论坛热帖:女学生维权被关10月冤狱:谁还敢买华硕电脑? 

10个月冤狱,谁是冤案背后最大黑手?

中国新青年:华硕作为国内知名企业竟然做出偷天换日的欺诈行为:更换原装笔记本CPU。从情理上说,一个犯了错误甚至涉嫌犯罪的企业,应该就自己的行为向被伤害的黄静道歉,向被一直欺瞒的公众道歉,这不仅是修补企业形象的需要,也是企业良知的表现。可事实是,华硕不但不努力消除问题产品的消极影响,反而将黄静的过度维权行为说成是敲诈勒索,并在审理期间掩盖事实真相,其行为让人不寒而栗。

本日志由 胡子 于 2008-10-29 14:04:18 发表到 个人日记 中,目前已经被浏览 995 次,评论 0 次;

作者添加了以下标签: 维权反被拘华硕的老虎屁股摸不得公权机关把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当成犯罪打击扮演怎样的角色公平公正的监管华硕强大的游说能力使它轻易地将一位维权者投入了牢狱让不法分子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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