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其他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管理可参照本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日志由 胡子 于 2008-08-18 21:59:17 发表到 资源分享 中,目前已经被浏览 1120 次,评论 0 次;

作者添加了以下标签: 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文件管理规范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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