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田某酒后穿越高速公路被撞身亡。他的家人认为,高速路防护栏破损致使意识不清醒的田某顺利穿过,负责维护的安畅公司对田某的死亡负有责任。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1万元,肇事司机岳某赔偿13万余元,安畅公司无须承担责任。
  今年8月15日凌晨4点多,岳某开车和妻子行驶到至京平高速李天桥路段时,将突然出现在车前的田某撞倒,岳某立刻报警。事故发生后,经交管部门认定,死者田某事发前属于醉酒状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岳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而田某的家人认为,高速公路本应封闭管理,田某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仍然能够顺利进入高速公路行车道内,负责该路段维护的安畅公司也应当承担责任。于是,田某家人将对方以及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一同诉至法院,索赔100余万元。对于超出保险赔付的部分,司机岳某与安畅公司按照30%的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日志由 huzi 于 2010-01-09 13:21:11 发表到 奇闻轶事 中,目前已经被浏览 769 次,评论 0 次;

作者添加了以下标签: 醉汉穿越高速公路被撞身亡肇事司机判赔13万路段维护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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